我把电脑关了的时候习惯的瞟了瞟右下角的时间,02:06。
写文以来,我第一次熬到这么晚。从卧室的窗子望出去,盆地的夜晚,云层又厚又低,一些云折射出淡红色的光,一切都混混吞吞的,像是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纱。
他发来短信,言简意赅的说,“十年了。”
我点开邮箱给合作方发了一封很长的致歉,推了正在洽谈的工作剧本,排开了一个月内的工作安排。
给他回了一个“好。”
1
十年前,我从未失眠过,连做梦都很少。
我最大的心愿不过就是每天坐到教室里能和喜欢的人一起待上一天。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讲,偶尔齐声回答的时候,坐在前排的我总能从众多声音里分出那一种,然后低下头避开讲台上老师的眼神,悄悄回头偷偷地笑一下。
我会绕过大半个教室路过他的课桌,目光交汇的瞬间,把刚刚冲去小卖部买的巧克力棒或者一条阿尔卑斯飞快的放在他的桌子上。
我会马不停蹄的吃完晚餐拉着闺蜜找好多理由走一趟操场看看那个总是不吃晚饭就为了打半个小时篮球的人。
我会翻完他空间的每一寸角落,然后在留言板上留下我的碎碎念,牢记他的生日他的星座,在每次看星座运势的时候都在心里默默地对号入座。
那时候我还没看过言情杂志上泛滥的鸡汤和缠绵悱恻的恋爱,我喜欢一个人,不管天不管地,一根筋认准一个人,死命地关注,让他成为我的习惯。
那年实验中学的校规依旧很严,连走路都只敢的一前一后,或者拉上三五好友。我们学校的大门口进来就是两排茂盛的梧桐树,阳光透过空隙照下来,像过筛子一样洒下一地的碎金子,我总喜欢踩在那些金子上,一跳一跳地走过去,回头就能看到我喜欢的男孩。
后来我总是想,那一定是不管过去多少年,我少女心最最爆棚的时候。
青涩却美好,做什么都小心翼翼,靠近那个人,就会心跳如雷。
毕业那年的生日,刚好就在领通知书那天。
教室里的人都快走完了,他拦住我,笑着让我闭上眼睛。
我不敢闭上,就看着他从校服包里掏出一串雕花的念珠。不大不小,每一个珠上,都雕着细细的花纹,“我太爷爷送我的,诺,生日快乐,平安喜乐。”
那样的目光热烈得我不敢直视,胆小也好,惶恐也好,总之我居然收下后就跑了。后来想想,真的是太没出息……换了今天,我一定努力踮起脚,告诉他,我很喜欢。真的,像喜欢他一样喜欢。
后来我们分开,第一天,我冲到卫生间里吐了个昏天黑地,然后大被一盖,睡了十二个小时。没找闺蜜抱怨,没一个人躲着哭,更没觉得世界都崩塌了我应该去头顶吹吹风冷静一下。
我安慰自己,没关系的,没关系的,你过去的十几年没他你不也过得好好的。
但是我依旧做了很多姑娘分手之后都会做的事情。
取消了特别关注,删了访问痕迹,依旧写日记,只是看这本日记的人从两个人变成了一个人,依旧关心他的所有动态,只是连赞都不会再点。依旧能在热闹的操场上一眼望见那个人,但是再也不会疯狂冲过去,而是悄悄地移开眼睛。
他身边很快就有了别的姑娘,我难过之后,笑了笑拿起自己的专业书。
敲敲义愤填膺的恨不得挥起拳头的闺蜜的头,慢悠悠地说“安安静静背咱的小文常吧。”
失去的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就该让人家飞。不是不爱了,实在是没资格再爱了。
2
三年后我们才有了新的交际,那年他刚刚和学姐分开,我莫名其妙从前任变成树洞。
到他家之后也没有几年没有深谈的尴尬,一扫以前的小心翼翼甩了拖鞋跳上了床,把平板拿出来就开始刷微博打游戏。他看着我无可奈何。
一时间整个卧室都只听得到我们的呼吸声。
也许气氛太压抑,我居然在大上午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他躺在另一头,平板的声音开的很小,见我起来,自然的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我趴过去,他看着我笑,“不是还有一个问题没问我?给你个机会~问吧。”
我想起我来之前向他要的我浪费一天时间用来陪他的报酬,一个问题的答案。
我爬起来把头靠在墙上摇头,“我忘了。”
其实哪里是忘了,是怕说出来再让自己难过。他出去找东西的时候我拉开了他书桌左边的第一个抽屉,一抽屉的爱心小盒子和粉色信封,除了当年我送的,还多了很多我没见过的。
所以有什么好问的呢,我缺席的这么些年,又有别的女孩参与他的人生,做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说过的话,做过的事。
我故作轻松地闹他,因为当年的一点点少女心,逼他给我做饭。
故事的最后因为食材受限,他煮了一锅饺子。
我边刷手机边吃,每次低头都能发现碗里多了一个。
他坐在对面看我,外面的阳光大好,春意浓浓,这个家里的生活气息瞬间浓到爆表,几乎让我落荒而逃。
我贪恋那一点点暖,偏偏把自己逼到退无可退的境地。
他在厨房洗碗,我走到他身后,他问我,洗个碗有什么好看的。
我不假思索,“反正是最后一次,你不如故意摆的帅一点,让我看个够。以后看哪个男的都是歪瓜裂枣,就能非你不嫁了。”
他回头看我,一直在擦碗的动作停住,低低的笑出声,“好啊。”
后来我调侃过很多男生和工作上的朋友,他们遇到我这样说多诚惶诚恐你肯定在开玩笑的样子朝我瞪大眼睛。从没有人,坦然地回答过我,好啊。除了他。
3
如今因为工作和专业,我书架已经被经典畅销小说堆满,有个作者说,“我最怕看到的,不是两个相爱的人互相伤害,而是两个爱了很久很久的人突然分开了,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我受不了那种残忍的过程,因为我不能明白当初植入骨血的亲密,怎么会变为日后两两相忘的冷漠。”
我想我能明白了。
是不得不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
因为如果不擦肩而过,随随便便的只言片语都能让人瞬间决堤。
那揉进骨子里的温暖和喜欢,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浓,怎么都会因为一句舍不得而把自己逼到越来越深的死胡同。
就算那天回家之后我就断了和他所有的联系,屏蔽空间,删了QQ备注,仍由那个曾经霸占我生活的名字变成列表里一个无关的甲乙丙。
我拼命地让狂跳的心脏平静,手指划过手机屏幕,在日程表上十年后的当天,打了个红色的标记。
那串十几岁时他送我的念珠依旧妥当地被我收在盒子里,放在床头,却再也没被我拿出。
我等待那个约定,心甘情愿。
写过了那么多佳词妙语,我想要的,也不过平安喜乐四个字。
我不知道,等我看尽繁华之后,我还能不能守着这个人到老,但我却知道,如今,我喜欢一个人,一腔孤勇,一生都会用于这一处,天涯海角,永不言弃。
4
还记得,那日春意浓浓,男生家门口的绣球花开的正好,女孩蹦跳着走在男生的前面,盯着那花,突然回头说,“十年,十年之后,我没嫁,你没娶,我们结婚好不好。”
他顿在原地,有些不可思议,却重重地点了头。
那一瞬间,烂漫春光,繁花簇簇,都再抵不过她心头的那束光亮。
她的人生,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连爱人,都爱的不着痕迹,可唯独在一件事上像个穿盔带甲的勇士,那就是爱他。
只爱他。
而今她素来相信信者得爱,也终于得遇爱情。
关于作者:
梨埃,煎熬在宽大校服和满天试卷中的艺考生,人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睡觉和旅行,只是当了个伪文青在写字这条路上越走越远。